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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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尊称 | 总理阁下 |
类别 | 政府首脑 |
地位 | 国家级正职公务员、党和国家领导人 |
所属 | 国务院全体会议(召集与主持)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集与主持) |
直属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官邸 | 中南海(无正式规定) |
机关所在地 | 中国北京市 |
提名者 | 国家主席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 (废除国家主席的时期由中共中央提名) |
任命者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选举结果 |
任期 | 5年(可连任1次) |
先前职位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 |
首任 | 周恩来 |
设立 | 1954年9月 |
副职 |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
薪资 | 每月人民币11385元[1] |
网站 | 中国政府网总理活动专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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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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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简称国务院总理、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首长[2],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3],对外作为政府首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可以签署和公布国务院令。其职权主要来源于宪法以及《国务院组织法》赋予其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1982年后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制中,国务院总理属于行政级别最高的第一级,为国家级正职。历任国务院总理全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是除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外的唯一例子。除了首任总理周恩来外,历任总理都有担任副总理的经历。其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是从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政务院的负责人。
现任此职务的是李强,于2023年3月11日就任。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有以下职权:
-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4];
-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5];
-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 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 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会议一般讨论重大问题或涉及众多部门的重大事项,全体会议一般每一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
-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国务院准备发布的行政法规,各部门、各地方请示国务院的重大事项等。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 总理可用自己名义发布国务院令,用来颁布和废止行政法规、任免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解除戒严等。
- 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在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例如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任免程序
- 程序上,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
-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有权力罢免国务院总理[6]。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免去总理的职务。[7]
-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废除了国家主席的职位,改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名总理的人选。
誓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应进行宪法宣誓方得就任。宣誓词内容如下[注 1]:
历任总理
任次 | 届次 | 姓名 | 任期始于 | 任期终于 | 备注 | 国家元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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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1949年-1954年) | ||||||
1 | 1 | 周恩来 (1898-1976) 籍贯:江苏淮安 |
1949年10月1日 | 1954年9月27日 | 毛泽东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1954年至今) | ||||||
1 | 1 | 周恩来 (1898-1976) 籍贯:江苏淮安 |
1954年9月27日 | 1959年4月27日 | 毛泽东 | |
2 | 1959年4月27日 | 1965年1月4日 | 刘少奇 | |||
3 | 1965年1月4日 | 1975年1月17日 | 刘少奇 → 空缺 → 董必武(代主席) | |||
4 | 1975年1月17日 | 1976年1月8日 | 病逝任上 | 不设国家主席 朱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
1976年1月8日 | 1976年2月2日 | 未任命接替者 | ||||
2 | 华国锋 (1921-2008) 籍贯:山西交城 |
1976年2月2日 | 1976年4月7日 | 代总理 | 不设国家主席 朱德 → 空缺 | |
1976年4月7日 | 1978年3月5日 | 正式任命 | ||||
5 | 1978年3月5日 | 1980年9月10日 | 辞去职务[注 2] | 不设国家主席 叶剑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
3 | 赵紫阳 (1919-2005) 籍贯:河南滑县 |
1980年9月10日 | 1983年6月18日 | 任命接替[注 2] | 不设国家主席 叶剑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
6 | 1983年6月18日 | 1987年11月24日 | 改任总书记 | 李先念 | ||
4 | 李鹏 (1928-2019) 籍贯:四川庆符 |
1987年11月24日 | 1988年4月13日 | 代总理 | ||
7 | 1988年4月13日 | 1993年3月31日 | 杨尚昆 | |||
8 | 1993年3月31日 | 1998年3月17日 | 江泽民 | |||
5 | 9 | 朱镕基 (1928-) 籍贯:湖南长沙 |
1998年3月17日 | 2003年3月16日 | ||
6 | 10 | 温家宝 (1942-) 籍贯:天津 |
2003年3月16日 | 2008年3月16日 | 胡锦涛 | |
11 | 2008年3月16日 | 2013年3月15日 | ||||
7 | 12 | 李克强 (1955-2023年) 籍贯:安徽定远 |
2013年3月15日 | 2018年3月18日 | 习近平 | |
13 | 2018年3月18日 | 2023年3月11日 | ||||
8 | 14 | 李强 (1959-) 籍贯:浙江瑞安 |
2023年3月11日 | 现任 |
注释
参考文献
- ↑ Public employees get salary increase - China - Chinadaily.com.cn. www.chinadaily.com.cn. [2019-11-06].
- ↑ 主席是虚职 总理行实权. 搜狐评论. 2013年3月15日 [2013-03-15].
- ↑ 揭秘国家主席与总理职权:主席是虚职 总理行实权. 大公中原新闻网综合. 2013年3月15日 [2013-03-1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新华网-人民网. [2013-01-24].
外部链接
参见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 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国务院代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
- 中国宰相、清朝内阁总理大臣、中华民国国务总理、行政院院长
先前职称: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 |
中国政府首脑 1954年- |
后继职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