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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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

以上數據,除省級行政區外,不包含台灣省[1]

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和縣級行政區(分省級行政區排列)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內蒙古自治區

遼寧省

吉林省

黑龍江省

上海市

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東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廣東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

海南省

重慶市

四川省

貴州省

雲南省

西藏自治區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台灣省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資料,台灣省行政區劃數據暫缺。

根據中國地圖出版社《中國分省系列地圖冊·台灣》(2016年),台灣省地圖標註6個地區行政中心、14個縣級行政中心,省會位台北。

特別行政區區域劃分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無下轄的地級行政區和縣級行政區,以下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劃分: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分為18個區,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18個區只設立非政權性區域組織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路環兩個離島。澳門半島分為5個堂區,再加上氹仔、路環各1個堂區,共有7個堂區。各堂區以區內主要教堂命名,只是地域上的劃分,並無行政管理機構[2]。以下為這7個區的列表: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