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律(語言學)

出自求聞百科

語言學韻律(英語:prosody)指的是講話的過程中非獨立音段元音輔音)的成分,即音節或更大單位的性質。這些性質形成語調聲調重讀和節奏等語言功能。韻律可以反映出說話者或話語的多種特徵:說話者的感情狀態、話語的形式(陳述、疑問還是命令)、是否存在反諷挖苦、強調、對比、焦點,以及其他無法由語法詞彙表達來編碼的語言元素。

韻律的特徵屬性

在韻律研究上,通常要區分聽覺量度(聽話者頭腦中的主觀印象)和聲學量度(客觀測量的聲波的物理屬性)。韻律的聽覺和聲學量度並不是線性對應的。[1]韻律研究大多是基於聽覺量度上的分析的。

韻律的變量沒有固定數目。聽覺層面上,主要的變量有:

聲學層面上,這些變量大致對應於:

  • 基頻(以赫茲為單位)
  • 時長(以毫秒或秒為單位)
  • 強度,即聲壓級(分貝)
  • 頻譜特徵(聽閾內各頻段的能量分布)

語言中的語調和重音等功能,已經充分發掘了這些變量的各種組合可能;除此之外還有節奏、速度和響度。[1]其他的韻律變量也被研究,包括音色和停頓。

音系學方面

韻律特徵被稱為是超音段的,因為這些特徵的載體大於獨立的音段(儘管一個單獨的音段可能包含一個音節,甚至整個話語,例如「啊!」,這樣的例外也可能發生)。有必要對個體的聲音背景特徵(如其習慣的音高範圍)和以對比來達到交流目的的獨立韻律變量(例如,陳述和疑問句中音高的變化)區別對待。個人特徵沒有語言學意義——不可能準確指出韻律中的那個方面是廣泛存在於所有語言的,哪個只存在於特定語言或方言。

語調

有些文獻作者純粹用音高來描述語調;還有些人認為,我們所稱的語調其實是多個韻律變量的合成。英語的語調一般認為由三個方面構成:

  • 話語的分割單位
  • 特定詞語和音節的強調
  • 音高運動(上升或下降)

以上三者有時稱作tonality, tonicity和tone(並稱為「三T」)。[2][3]

與音高有關的還有音高範圍:講話者有時會用大幅起伏的音高(通常是情緒興奮時),有時音高範圍窄。有人說英語善於利用「調門」的變化:語調升高或降低,在特定語境中會表達意義。

重讀

語速

節奏

停頓

組塊

認知方面

語法

焦點

語篇

情感

兒童語言

失語韻能

涉及的腦區域

另見

參考文獻

  1. 1.0 1.1 Hirst, D.; Di Cristo, A. Intonation systems. Cambridge. 1998: 4–7. 
  2. Halliday, M.A.K. Intonation and grammar in British English,. The Hague: Mouton. 1967. 
  3. J.C. Wells. English intonation. CUP. 2007. 

深入閱讀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