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英语:Militia),又称武装民兵,是一种由非现役或后备军人组成的军事组织[1],成员多来自在地的国民或居民,成员不是职业军人,通常来自各行各业,但包括自军中退役的退伍军人。
民兵可能出现的场合,包括作为一个国家对抗外敌时的辅助或是后备补充兵力,也可能是在内战的场合出现在反对政府的武装力量当中,或者是在和平时期民间自己组织的武装力量。民兵多半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是职业,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组织起来执行战斗或者是相关的支援任务。
在历史上民兵参与战争或者是冲突的机会非常多,无论是在传统正规军队作战的场合,或者是作为游击战的武装力量。包括美国独立战争、美国南北战争[2]、第二次世界大战、越战、苏联入侵阿富汗、对抗伊斯兰国、乌克兰内战等时期,以及在非洲许多内战当中,民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美国允许人民拥有枪枝的权利也与美国独立战争的民兵有很大关联(参见: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3]。
参见
- 民防
- 正规军
- 后备军事动员
- 美国国民警卫队,警察
- 库基民族军
- 爱沙尼亚防卫联盟
- 晓士兵团
- 国民义勇队
- 人民武装部
- 中国民兵
- 工赤卫军
- 大韩民国预备军
- 伊朗革命卫队
- 巴斯基
- 塔利班
- 黎巴嫩真主党
- 叙利亚共和国卫队
- 伊拉克共和国卫队
- 埃及共和国卫队
- 叶门共和国卫队
参考资料
- ↑ 再度兴起的美国民兵运动. 华尔街日报. 2014-04-30 [2020-03-10].
- ↑ 张彩玲. 影响世界历史的50场战争(二版). 台湾: 海鸽文化. 2015年10月: p.161. ISBN 9789863920335.
- ↑ Linder, Doug. United States vs. Miller (U.S. 1939). Exploring Constitutional Law. University of Missouri-Kansas City Law School. 2008 [2008-07-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