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聞百科:共同綱領/存檔/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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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求聞百科共同綱領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創建內容豐富、版權開放、有益大眾的百科全書,並共建與人為善、文明和諧、因時而變的協作社區,各有志之士共同參與籌備求聞百科項目(以下簡稱「本網站項目」),並制定《求聞百科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

第二條 共同綱領為本網站項目的基石性文件,在共同綱領生效後制訂的本網站項目執行方針,均需符合共同綱領;與共同綱領相牴觸的,一律無效。

第三條 本網站項目參與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共同構建本網站項目社區。在本網站項目內遇到爭議時,應優先與其他參與者積極協商討論,促成共識。

第二章 社區及管理

第一節 社區管理

第四條 本網站項目設置裁決委員會,作為社區最高權力機關。裁決委員會受社區監督。

裁決委員會由裁決委員組成。裁決委員由資深參與者擔任,總數不少於五人。裁決委員的人數及產生流程,由裁決委員會在社區發展初具規模後另行制定。

第五條 裁決委員會具有下列各項職權和義務:

(一)對本網站項目及其社區的事務實施最終裁決;

(二)密切關注本網站項目的各類動向,處理本網站項目內的重大爭議事件,必要時主動介入處理;

(三)根據社群合理決議及共識授予項目內管理員權限;

(四)處理及授權其他參與者處理本網站項目的對外聯絡工作,對外作為整體代表本網站項目,協調本網站項目同外界的合作;

(五)處理及授權其他參與者處理本網站項目的法務問題及第三方就本網站項目發出的知識產權、人格權投訴等,其處理結果應反映在網站項目的指定位置;

(六)修訂、修改共同綱領,解釋共同綱領;

(七)制定法律方針及細化執行方針,審核、批准社區對法律方針的修改;

(八)其他涉及法律、對外聯絡及合規性的事務;

(九)共同綱領規定的其他事務。

當裁決委員會履行本條各項職責時,其決定受社區監督,但不可更改。

第六條 本網站項目設置資深編者用戶群體。有豐富貢獻經驗、值得信任的參與者,可擔任資深編者。裁決委員可提拔符合前述條件的參與者為資深編者。資深編者的任免、選拔等流程,由裁決委員會另行決定。

對於本網站項目社區的爭端,至少三名資深編者可以提請裁決委員會介入,裁決委員會應當在收到請求後五日內作出初步決定,但有正當理由的情況除外。

對於裁決委員會已經作出的決議、制定的規則,至少五名資深編者可以要求裁決委員會作出解釋,也可以聯名遞交修改意見,裁決委員會應當在收到請求後五日內給出初步答覆。

第七條 裁決委員會的決策通過民主集中的討論進行。裁決委員會的決定,由裁決委員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後做出。任何裁決委員不得在未經裁決委員會共識授權前代表裁決委員會處理爭議性事件。

裁決委員會作出決定,出席人數至少為全體裁決委員人數的一半,若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裁決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需要得到出席裁決委員中的多數贊成。

出席裁決委員人數不足的,或支持和反對某一決定的委員人數相等時,裁決委員會應組織本網站項目資深編者表決,其決定與裁決委員會的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網站項目設系統管理員(簡稱「管理員」),負責處理本網站項目內的日常事務及一般爭議事件。

管理員的任免流程由裁決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九條 經社區討論,形成共識,並經裁決委員會批准後,或裁決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設置其他管理人員群體,負責細化的管理任務。

社區或裁決委員會可以視情況啟用本網站項目軟件系統自帶的特殊用戶權限,並對符合條件的用戶賦予此類特殊權限,但此類特殊用戶權限不能帶有管理性質。

社區或裁決委員會擬設置的新管理人員群體、擬啟用的特殊用戶權限,應當在設置、啟用前制定規定,明確賦權、除權、選舉、罷免、職責範圍等。

第十條 裁決委員、管理員及本節所述的其他管理人員,除非另行確定其任期,否則長期任職。

裁決委員、管理員及本節所述的其他管理人員,均有權隨時向裁決委員會自行申請離職。裁決委員會可以設置離職冷靜期。

第十一條 裁決委員、管理員、本節所述的其他管理人員及資深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由裁決委員會對其予以解職:

(一)裁決委員未經授權,自行代表裁決委員會處理爭議性事件,且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多次無理違反共同綱領和其他社區方針,且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任期確定的情況下,任期屆滿,且未續任的;

(四)連續六個月不在本網站項目內活動,經裁決委員會通知後一個月仍未恢復在本網站項目內活動的;

(五)被本網站項目長期或永久性限制參與的;

(六)社區認為不適任,因此應當被解職,並經裁決委員會同意的。

第二節 社區活動

第十二條 活動的組織者應當在活動開始或舉辦前至少七天向裁決委員會報告。需要臨時舉辦的小規模聚會,預計到場人數在十人及以下的,其組織者應當在聚會舉辦前至少二十四小時向至少一名裁決委員報告。

報告內容應包括活動全部組織者的名單、活動的形式、主題、內容、舉辦時間段、報名時間段、線下活動的場所或線上活動的平台、預期參加的參與者名單及其他另外規定的要項。

裁決委員會應當在接到報告後三天之內作出批准活動、不批准活動或要求補充更多信息的決定,並告知提交報告的活動組織者本人。對於十人以下的小規模臨時聚會,收到報告的裁決委員應當立刻作出批准活動或不批准活動的決定。

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裁決委員會可以隨時要求活動取消、延期或改變形式,亦可以要求正在進行的活動中止。

第十三條 對於有必要預先進行報名的活動,其組織者應當在活動開始或舉辦前合適時間內開放報名。

在開放報名前,活動組織者應當就活動的形式及開放報名的相關消息以合理方式平等地告知所有潛在參與者。

視活動的形式及對參加者的要求,活動應當在活動開始前、舉辦前或結束前至少二十四小時停止報名。

活動結束後,其組織者應當向裁決委員會匯報活動情況以及實際參加的參與者名單。

第十四條 活動有特殊情況不能滿足本節要求的,其組織者可以向裁決委員會提出,由裁決委員會酌情考慮。

第十五條 對於在活動上有不良表現的參與者,以及表現不端的活動組織者,裁決委員會可以採取合理的懲罰措施。

第三節 興趣小組

第十六條 參與者可以自發創建興趣小組。興趣小組應當符合本網站項目的宗旨、願景,在各自的領域內各司其職,推動自己領域內的內容建設,不得從事同本網站項目無關的活動。

興趣小組分為兩類:

(一)第一類:依據某一地理區劃、興趣愛好、專業領域,或專注本網站項目某一類型的貢獻;

(二)第二類:依據參與者本人自身的特徵,如年齡、出身地、母校、學歷、參與者權限等。

按照母校、出身地等劃分的興趣小組,可以同時屬於第一類和第二類興趣小組。

在興趣小組之外,參與者不應該設立其他組織,但經裁決委員會批准的情況除外。

第十七條 由裁決委員會認為規模比較大、在自身領域內對本網站項目建設起到較大推動作用的興趣小組,可以升格至特別興趣小組。

特別興趣小組在組織活動時,可以使用本網站項目的名義和商標,並將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向裁決委員會申請或報備。

特別興趣小組需要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其組內領導成員應當經過民主的方式選舉產生,且需要在章程內設立罷免機制。

特別興趣小組是興趣小組的一類。凡是適用於興趣小組的規定,也同樣適用於特別興趣小組,但另有規定或經裁決委員會批准的情況除外。普通興趣小組指特別興趣小組以外的其他興趣小組。

第十八條 興趣小組不得霸佔自己領域內的條目。

參與者有按照本網站項目有關規定加入興趣小組的權利,也有不加入的自由。

第十九條 第一類特別興趣小組可以對其所涉領域內的條目制定專門的收錄標準、評級標準、體例等,其共識適用於對應領域內的條目。第一類特別興趣小組還負責對應領域內的條目評級工作,包括條目評級標準的制定,以及對新條目和既有條目進行評級。有關標準、體例等可以同本網站項目社區制定的、適用範圍為本網站項目全站的標準、體例不同。但除該興趣小組以外的社區成員認為其制定的標準、體例等不合理的,社區可以制定新的標準、體例等,取代該興趣小組制定的版本。

普通興趣小組和第二類興趣小組在其所涉領域,沒有高於普通社區成員的特權。

第二十條 裁決委員會可以直接設立並管轄特別興趣小組。

由裁決委員會直接管轄的興趣小組,有高於其他所有興趣小組的權力,且不適用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的規定。這些興趣小組的領導成員由裁決委員會直接任命,其管理由裁決委員會和裁決委員會任命的領導成員共同負責。

第二十一條 興趣小組的管理細則由裁決委員會另行規定。裁決委員會對規定的後續修改應當充分徵求社區及各興趣小組領導成員的意見。

第三章 內 容

第二十二條 本網站項目,旨在託管具有百科全書性質的內容。本網站項目的條目頁面(以下簡稱「條目」),其所有權屬於對應條目的全體編輯者。任何個人、組織、興趣團體不得宣稱自己對任何條目具有獨佔權利。

在遵守共同綱領及本網站規定的前提下,任何參與者均有權編輯條目;裁決委員會或相關管理人員決定對特定條目在一定時間內實施編輯限制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本網站項目鼓勵參與者貢獻條目內容及與之相關的多媒體文件,提升條目的質量,增進讀者的見聞。

本網站項目鼓勵社區就條目內容及相關多媒體文件的質量提升及質量評定製定相應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網站項目禁止用於存放或傳播下列內容:

(一)個人觀點、見解、討論或其宣傳;但是,在本網站項目另行指定的區域發表且符合相關方針規定的除外;

(二)參與者原創、未經同行評議且未改寫為百科語調的研究成果;

(三)純粹字詞解釋或文獻內容;

(四)時事新聞或時事評論;

(五)雜亂無章的瑣碎內容;

(六)自然人、企業、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的廣告;但是,經本網站項目運營者批准的除外;

(七)社區或裁決委員會達成共識決定不得存放的內容;

(八)用戶協議規定不得存放的內容;

(九)其他不符合本網站項目宗旨、願景的內容;

(十)其他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本網站項目禁止存放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參與者不得向網站內故意加入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

相關內容的版權許可若與本網站項目版權許可協議不相容的,應視同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

參與者有權移除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且有權將相關內容的存在報告給社區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 本網站項目條目或多媒體文件涉及下列內容處,應設置醒目、顯著的警示標誌:

(一)可能對未成年人存在潛在危害的內容;

(二)可能令參與者或讀者嚴重不適的內容;

(三)條目或多媒體文件內容質量未達到社區最低要求的;

(四)所描寫主題具有強烈爭議的內容;

(五)所描寫主題涉及法律、醫藥、金融等專業領域的;

(六)不當使用相關內容可能違反法律且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經社區共識或裁決委員會決定應設置警示標誌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裁決委員會可以在指定日期調整首頁設計,也可以利用首頁和站內公告發表其指定的內容。

社區有權調整本網站項目的首頁設計,並根據社區共識添加或刪除站內公告;但是,裁決委員會對首頁設計和站內公告內容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四章 解釋、修改與細化

第二十八條 伴隨求聞百科的發展與完善及中國法律與政策的變更,裁決委員會可以適時修訂共同綱領,其修訂稿由裁決委員會制定,聽取公眾意見,並在裁決委員會一致通過後實行。

第二十九條 共同綱領的解釋權歸於裁決委員會。確有必要時,裁決委員會決定解釋共同綱領內容;裁決委員會對共同綱領的解釋是共同綱領的一部分。

第三十條 共同綱領未盡之處,可制定執行方針;其中,涉及法律事項或用戶協議、共同綱領規定應由裁決委員會規定者,由裁決委員會制定法律方針;涉及其他事項者,則由社區或裁決委員會制定細化執行方針,但是,細化執行方針不得與法律方針相衝突。

第三十一條 下列事項,應由裁決委員會制定法律方針:

(一)決定有關用戶名稱選取及賬號使用規則的事項;

(二)允許以何種著作權許可發佈除文字作品外的內容;

(三)有關本網站項目內合理使用內容的規定;

(四)決定以何種方式為本網站項目的作品署名;

(五)為規範社區管理,決定實施較用戶協議更嚴格的政策;

(六)決定處理涉及網站內容投訴、網站安全漏洞報告的辦法;

(七)決定有關網絡爬蟲限制、機械人及用戶腳本審批的事項;

(八)其他不應由社區自行決定,應由裁決委員會另行規定的事項;

(九)其他在共同綱領生效前已由社區自行決定,但是裁決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另行規定的事項。

若社區就前款事項制定方針的,應經裁決委員會批准公佈後方可生效。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共同綱領中下列用詞的含義:

(一)「求聞百科項目」(「本網站項目」),指「求聞百科」網站及「求聞百科」網站運營者圍繞「求聞百科」網站所開設的一系列網站項目的集合,及現在或未來可能圍繞前述各網站不時提供的其他相關計算機軟件、應用程式、網站或其他類似產品或服務。

(二)「法律方針」,指求聞百科社區或裁決委員會制定的有關法律事務的方針,但不含共同綱領及其他由「求聞百科」網站運營者制定的各類文件。

(三)「用戶協議」,指《求聞百科用戶協議(草案)》,是「求聞百科」網站運營者與求聞百科用戶之間所訂立的,與用戶使用求聞百科各項相關服務有關的協議;

(四)「中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強制性規定。

第三十三條 第二章第二節中,下列用詞的含義:

(一)「聚會」,指主要由參與者參加的聚會,無論其舉辦地點位於現實世界的地點或互聯網虛擬環境。

(二)「一般活動」,指以介紹本網站項目宗旨、願景及使用辦法為目的之活動,或涉及本網站項目內容大量編輯、批量上傳等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線上或線下舉辦的大規模編輯競賽活動(「編輯馬拉松」),與畫廊、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等合作的內容批量上傳活動(「GLAM」、「館聯」),與大學和科研機構合作的編輯活動,自由版權文件批量上傳活動等。

(三)「活動」,包括前述聚會及一般活動。

第三十四條 根據用戶協議規定,共同綱領構成用戶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網站項目各參與者,均需共同遵守共同綱領;此外,參與者還應同時遵守法律方針及細化執行方針。如不同意共同綱領及法律方針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項目。

共同綱領的生效、實施、解釋、修訂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若共同綱領存在與中國法律法規牴觸之處,相關部分被行政機關或法院宣佈無效的,不影響共同綱領其餘部分的效力。

如參與者與本網站項目之間就共同綱領內容產生任何爭議,應儘量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各方均同意將爭議訴諸無錫市梁溪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按照中國法律予以解決。

共同綱領可能存在外語版本或繁體中文版本。若不同語言版本之間有差異,以通用規範漢字書寫的版本為準。

共同綱領的章節名稱,僅是便於用戶查找相關條款,不是該章節的含義或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網站項目的建立紀念日為每年9月13日。

第三十六條 共同綱領自正式公佈之日起生效。

附件列表

下列文件屬於共同綱領的附件,其屬於共同綱領的一部分:

一、《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求聞」內容及有關著作權的若干規定

二、《興趣小組管理條例

附:由裁決委員會直接管轄的特別興趣小組


公開時間:2022年7月15日

2021年11月22日首次公開討論;2022年5月23日公開徵求意見。

補正日期:2023年5月4日、2023年10月26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