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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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1952年夏季奧運會會徽
主辦城市 芬蘭赫爾辛基
參賽國家及地區69
參賽運動員4955
比賽項目17大項149小項
開幕禮1952年7月19日
閉幕禮1952年8月3日
正式宣佈開幕芬蘭總統巴錫基維
運動員代表宣誓黑基·薩沃萊寧體操
奧運聖火燃點帕沃·努爾米田徑
漢內斯·科萊赫邁寧田徑
主運動場赫爾辛基奧林匹克運動場
夏季奧運會
← 1948年倫敦 1956年墨爾本 →
冬季奧運會
← 1952年奧斯陸 1956年科爾蒂納丹佩佐 →

第十五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英語:the Games of the XV Olympiad,法語:les Jeux de la XVe Olympiade芬蘭語XV Olympiakisat),於1952年7月19日至8月3日在芬蘭赫爾辛基舉行。

背景

1947年6月,國際奧委會斯德哥爾摩就1952年奧運會舉辦地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此時世界一些城市對主辦奧運會產生了深厚的興趣。與第十四屆奧運會只有一個申辦城市形成了鮮明對照的是,第十五屆則有赫爾辛基阿姆斯特丹雅典底特律明尼阿波利斯洛桑費城斯德哥爾摩芝加哥等9個城市同時提出了申請 。會議期間,各個城市都派來了由市長率領的代表團遊說,氣氛相當熱烈。通過投票表決,赫爾辛基贏得主辦權。

焦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將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並行使中國奧委會的權利。但在本屆奧運會之前,中國奧委會未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由於已與新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部分國家的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52年7月17日國際奧委會第48屆年會上終於取得了參加本屆奧運會的資格,此時距離當屆奧運會開幕已經不到2日。由於時任美籍國際奧委會主席的操縱,相關決議同時承認中國奧委會及台灣當局的偽「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台灣地區偽「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宣佈退出當屆奧運會。中國代表團一行40人趕到赫爾辛基時,大會已進行了10天,只趕上男子游泳的一項比賽和最後的閉幕禮。這也是新中國首次參加奧運會。之後,由於國際奧委會未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允許台灣當局以「台灣」或所謂「中國」參加奧運會,甚至允許台灣地區代表隊使用民國時期國民黨當局的旗幟、徽章、歌曲,中國拒絕參加此後的歷屆奧運會,直至1980年國際奧委會做出名古屋決議後,中國奧委會才重返國際奧委會,並參加此後的1984年夏季奧運會。

比賽項目

表演項目

參賽國家及地區

一共有69個國家和地區的奧運代表團參加了本屆奧運會。其中有12個國家和地區是首次參加,它們是:巴哈馬、黃金海岸(今加納)、危地马拉英佔香港印度尼西亞以色列荷屬安的列斯尼日利亚薩爾(當時為法國的保護國)、蘇聯、泰國、越南(南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是冷戰時期的第一次奧運會,也是蘇聯自1912年以來第一次重返奧運會賽場,日本德國經歷上次被禁制參與1948倫敦奧運後,也重返奧運會賽場,惟德國卻因1949年出現由資本派共產派引發之東西德分裂,故只有西德之運動員參與,直到1992年舉行之巴塞隆拿奧運(該次奧運會亦是兩德統一後首次),兩德運動員才以德國之名義出現賽場。

獎牌榜

排名 國家/地區 金牌 銀牌 銅牌 總數
1  美國(USA) 40 19 17 76
2  蘇聯(URS) 22 30 19 71
3  匈牙利(HUN) 16 10 16 42
4  瑞典(SWE) 12 13 10 35
5  意大利(ITA) 8 9 4 21
6  捷克斯洛伐克(TCH) 7 3 3 13
7  法國(FRA) 6 6 6 18
8  芬蘭(FIN) 6 3 13 22
9  澳洲(AUS) 6 2 3 11
10  挪威(NOR) 3 2 0 5

參考書籍

  • 《奧林匹克運動史》-佛朗索瓦茲·伊尼藏 著,馮恭己譯,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 ISBN 7-5338-3197-7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前任者:
英國 倫敦
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第15屆:芬蘭 赫爾辛基奧運會

1952年
繼任者:
澳大利亞 墨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