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2006年10月11日由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借鑑人類有益文明成果,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範,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道德基礎。[1]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包括: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作報告時,首次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根本性質和基本特徵[3]。
參考文獻
-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2006, (33) [2022-01-05].
- ↑ 新華社.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 人民網. 2012-11-09 [2021-01-04].
- ↑ 新華社.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印发. 中國政府網. 2013-12-23 [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