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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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檔案館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製發。

主要領導
館長 李星
副館長 萬穎紅唐軍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機構類型 外交部內設職能司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聯絡方式
總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檔案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直接領導的工作機關,永久保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外交檔案[1]

工作職能

外交部檔案館主要按照國務院和外交部給其確定的工作範圍,負責辦理以下各項工作[1][2][3]

  • 負責收集並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屬單位形成的檔案,對部內、部屬各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團、處,駐香港、澳門公署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 負責為部內各單位和駐外機構採選、配發與外交工作有關的種類書籍、報刊和工具書,並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
  • 檔案館具有對本部門檔案業務的行政管理職能。

參考文獻

  1. 1.0 1.1 档案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13-05-1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檔案館. [2014-05-08]. 
  3. 外交部档案解密原则:涉个人隐私档案不开放. 鳳凰網. [201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