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令翼(1666年3月8日—1750年7月5日),原名庄汉,字图云,号藻庭,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寄籍扬州府江都县。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原为例贡生。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科顺天乡试举人。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三甲第十五名同进士出身。授知县。
五十九年(1720年),以宜春知县充任庚子科江西乡试同考官。
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敕封文林郎。
雍正四年(1726年),充任丙午科江西乡试同考官。
在宜春知县任上,爱百姓如子,司法宽仁,处理政务有条理;喜好奖掖读书士子,曾经捐俸买田二十余亩作为宜阳书院膏火,考核生徒如同督课弟子一般;士民都爱戴之,设置木主于五贤祠来祭祀。[1][2]宜春县旧有许多拖欠的赋税,前任知县多以鞭责逼征,庄令翼认为欠税主因在少数奸民,于是整治豪强、痛惩包揽词讼者,缓征百姓新粮、先上缴旧赋,废除陋规,民力逐渐纾缓,每年度仍达成上缴规定赋额;雍正帝命大臣考察江西钱粮,仅宜春县无逋赋,得到召见机会。[3]
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吏部引见于养心殿,补授福建建宁府知府。[4]同年调任延平府知府。[5]
历署江西袁州府知府、福建福州府知府。
十三年(1722年)九月初三日,诰封通议大夫。致仕归乡。
乾隆十五年(1750年)六月初二日卒,年八十五岁。
家族
庄令翼属毗陵庄氏第十二世。
- 祖父:庄宝(1609年-1654年),恩贡生,曾仕于南明鲁王,弃职归隐,被逮捕处死于江宁,入祀忠义祠。[8]
- 祖母:吴氏,庄宝继室,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大理寺少卿吴亮之孙女、江西瑞州府知府吴我思之女。
- 父:庄维嵩(1642年-1728年)[9],康熙五十二年敕封儒林郎、雍正十三年诰赠通议大夫。
- 母:张氏,康熙五十二年敕赠太安人、雍正十三年诰赠太淑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江西按察使张师绎之孙女。
- 令翼排行第二,另有一兄二姊妹:
妻妾
子女
有三子三女。
- 长子:庄棨征(1695年-1755年),雍正七年举人,官广东东安县知县。娶蒋氏,康熙五十四年进士礼部员外郎蒋芳洲之女。
- 次子:庄檍龄(1700年-1771年),监生,官云南恩安县知县。娶江都史氏,康熙四十五年进士吏部员外郎史庆义之女。
- 三子:庄模正(1713年-1776年),监生。娶雍正元年进士邹光涛之姊妹。
参考资料
- 乾隆《武进县志》卷九·人物·叶六十九
- 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二十二·人物·宦绩·叶十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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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汝霖 |
建宁府知府 雍正五年 (1727年) |
继任: 姜朝俊 |
前任: 张兆凤 |
延平府知府 雍正五年-七年 (1727-1729年) |
继任: 杨一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