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玉(1965年5月—),男,汉族,河北平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工学院化工系无机化工专业毕业。历任唐钢氧气厂技术科科员、副科长、厂长助理兼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副厂长、代理厂长、厂长、动力厂厂、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6年,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高炉项目。中共河北省委对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
后起用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后任河钢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3][4][5]。
参考
- ↑ 河北问责487名环保不力责任人 一厅官被追究刑责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district.ce.cn. [2023-01-20].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人民网. [2023-01-20].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人民雄安网. [2023-01-20].
- ↑ 权威发布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河北频道. 长城网. [2023-01-20].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新浪网. [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