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举(1955年—),河北抚宁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北地区代表。
生平
1973年,毕业于吉林省辽源煤矿学校。2003年1月,任河北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2006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2]。2009年3月,任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3]。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2011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5][6][7]。
参考文献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搜狐新闻. 搜狐网. [2023-01-20].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新浪网. [2023-01-20].
- ↑ 朱正举代表:建议公积金余额用于保障房建设. 燕赵都市网. [2014-01-06].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朱正举.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名单_新闻中心_新浪网. 新浪网. [2023-01-20].
- ↑ 中共河北省委八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新的省委领导机构-国内国际-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大江网. [2023-01-20].
- ↑ 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闭幕 产生新一届省委省纪委. 中国新闻网. [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