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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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日本国憲法第9条
假名にほんこくけんぽうだい9じょう
平文式罗马字Nihonkoku Kenpōdaikyūjō

日本国宪法第九条(日语:日本国憲法第9条にほんこくけんぽうだい9じょう Nihonkoku Kenpōdaikyūjō)是日本国宪法的一个条款,规定战争不是日本解决国家争端的合法手段。《日本国宪法》第二章主要围绕日本国宪法第九条内容展开,包括放弃战争、不维持对外战力、不拥有交战权。《日本国宪法》也因而得名“和平宪法”或“非战宪法”。

内容

原文:

日本国民は、正义と秩序を基调とする国际平󠄁和を誠实に希求し、国权の发动たる战争と、武力による威嚇又は武力の行使は、国际紛󠄁争を解決する手段としては、永久にこれを放弃する。
前󠄁项の目的を达󠄁するため、陆海空军その他の战力は、これを保持しない。国の交战权は、これを认󠄁めない。

译文:

主旨

陆上自卫队队员持64式步枪刺刀
防卫厅改制为防卫省

全部宪法的条文主要为几个目的:

  • 否决非自我防卫的战争行为
  • 否决一切的战争行为及战力
  • 保有在一般防御范围的战力
  • 不承认日本国的国家交战权

第九条解释问题

在第九条第二段当中,依照战争的定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两句法条,暗含耐人寻味的文字。如“为达到前项目的”就至少有两种解释:如果“前项目的”是第一款的前半句话(“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那日本只要保留陆海空军就违反了第一款,故不能保留之;但如果“前项目的”是指第一款的后半句话(“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那日本可以基于武力解决国际问题的手段以外的目的(比如自卫)而保留真正的武装力量。

战争的定义

根据国际法惯例。国家对外宣战,战争即开始,而后则有其他作战权以及相关法律的行使,故在不允许存在交战权的情况下,以上如征兵组织军队、要求制造武器等等政府命令则无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之保护。

为了解决国际纷争所使用的手段

  1. 自我克制,不升高对立行动
  2. 建立机制,不放弃对话沟通
  3. 遵守国际法,以和平方式处理争端

战力的定义

如前所述,为了达到第九条的目的,日本可以做到的是保有基本自我防卫的基本国防军备,但又会面临设置军队或引入外国军队的争议。故目前以日本自卫队的形式保留武装力量。按照此法折衷设置的不同于军队性质的自卫队,除了明确以防卫为目的之外,军令的指挥也只在自卫为前提才有效,官兵抗命不受军法处罚,百姓也没有服从兵役的义务。此外日本军事分析家小川和久提出,自卫队队员性质特殊,属于非合法战斗人员,万一战争开打,无法受到国际法保障成为俘虏。

自卫队

反对修改第九条的抗议活动

《日本国宪法》在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因应第九条放弃武装,所以解散了旧日军并依法禁止成立军队与侵略战争,只能想办法维持自我防卫。但一开始并没有成立自卫队,之后随着1950年朝鲜战争的爆发,考虑到安全与责任问题,美国容许日本再度重新武装。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的指示下,日本政府于该年8月10日组建直属于总理府(今内阁府)的“警察预备队”。1952年,日本政府陆续成立“海上警备队”、“保安厅”,并将警察预备队与海上警备队统合分别改组为保安厅统辖的“保安队”与“警备队”;此两支陆水治安部队,实际上都具有准军事组织的性质。1954年7月1日,日本政府将保安厅改组为防卫厅,同时成立由防卫厅管辖的自卫队,分为陆上自卫队(保安队改编而成)、海上自卫队(警备队改编而成)与航空自卫队(新设置)。

集体自卫权

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就算联合国还没下令出兵,主权国家还是拥有单独自卫或是集体自卫权。但是日本官方立场一直都不愿意承认运用集体自卫权日本就可以出兵,各方一直对此都有争议。

直到2014年6月,自民党与公明党达成协议,允许在修改宪法解释下行使部分的集体自卫权。2014年7月1日,临时内阁会议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但部分观点质疑此举走后门,没有经过议会的民主讨论来修宪,而是由内阁决定重新解释宪法。相关议题引发争议。

历史上的第九条

  • 1946年(昭和21年)
    • 11月3日 - 日本国宪法公布
  • 1947年(昭和22年)
    • 5月3日 - 日本国宪法实行
  • 1950年(昭和25年)
  • 1951年(昭和26年)
  • 1952年(昭和27年)
  • 1954年(昭和29年)
  • 1992年(平成4年)
  • 1999年(平成11年)
  • 2005年(平成17年)
    • 10月28日 - 自民党发表新宪法草案。新宪草不修改第9条第1项,但在第2项新建创设国防军的规定[2]
  • 2007年(平成19年)

注释

  1. 链接至维基文库 日本国憲法. 维基文库 (中文). 
  2. 新宪法起草委员会. 新憲法草案 (PDF). 自由民主党. 2005 [2009-12-09].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