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麟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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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麟征(?年—1644年),字来五,又字圣生,号磊斋[1]浙江嘉兴府海盐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北京城破后自杀殉国。

生平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应州郡试时,两兄弟“名誉日闻”、“共为州里所慕”。[2]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吴麟瑞、吴麟征兄弟皆中举,[3]麟征登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三年十月授江西建昌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六年父丧丁忧归里。守丧期满,崇祯二年(1629年)补兴化府推官,三年本省同考。生平不蓄私产,两袖清风。[4]

崇祯五年(1632年)考选,擢吏科给事中,管皇城,有直言之名。八年丁父忧,上疏乞假葬父,数年后方还朝。十一年复原职,升兵科右,弹劾吏部尚书田唯嘉贪赃,唯嘉罢官。再迁刑科给事中,又因继母黄淑人丧事去职。服阕,十五年起为吏科都给事中。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推太常寺少卿。不久,李自成大军逼近京师,麟征奉命守西直门。敌军猛攻,麟征紧急入朝禀报,至午门魏藻德阻拦,返回西直门。次日,城陷。邸宅已被敌兵占据,于是道旁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余年宗社,一旦至此,虽上有亢龙之悔,下有鱼烂之殃,而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当褫服。殓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以志吾哀。”解带自缢,被家人救醒,央求其先与好友祝渊诀别。第二天,麟征对祝渊慷慨陈词:“忆登第时梦隐士刘宗周文信国《零丁洋》诗,今山河碎矣,不死何为!”再度自缢。赠兵部右侍郎,谥忠节。清朝赐谥贞肃[5]。《明史》有传。[6]

家族

父吴中任。为次子,有兄吴麟瑞

有子吴蕃昌

参考文献

  1. 《天启壬戌科序齿录》:吴麟征,浙江嘉兴府海盐县军籍,廪生,字来五,又字圣生,号磊斋,治易经,行一,庚子年二月十八日生。戊午乡试六十六名,会试十八名,廷试三甲二百六十五名。礼部观政,癸亥十月授建昌府推官。
  2. 吴蕃昌,《先忠节公年谱略》,页22。
  3. 樊维城,《(天启)海盐县图经》,卷15,页9b。
  4. 吴麟征曾对八弟吴麟士提及:“我生平不善自为,以至到处空囊。闽中原无宦赀,在京又添新债。未敢畜私财,以饥寒我手足也。”参见吴麟征,《吴忠节公遗集》,卷3,页45a,〈寄八弟弘度〉。
  5. 《明史纪事本末·卷80》:太常少卿吴麟征,奉命守西直门。贼势急,同守者相继避去。麟征遗友人书曰:“时事决裂,一旦至此。同官潜身远害,某惟致命遂志,自矢而已。”丁未城陷,徒步归,贼已据其邸,因入道左三元祠。时传天子蒙尘,有劝公南归,不应。同官来,招之降贼,怒挥之户外,遂自经。家人救之苏,泣而请曰:“明旦待祝孝廉至,可一诀。”麟征许之。先是,祝孝廉渊以奏保刘宗周被逮留京师。渊晨至,麟征酌酒慷慨与别,曰:“自我登第,时梦见隐士刘宗周题文信国《零丁洋诗》二语于壁,数实为之。今老矣,山河破碎,不死何为!”相对泣数行下,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年宗社,一旦而失。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应褫服。殓时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籍以布席足矣。茫茫泉路,咽咽寸心,所以瞑予目者,又不在乎此也。罪臣吴麟征绝笔。”书毕,投缳死之。渊为视含殓乃去。
  6. 《明史·266卷》
官衔
前任:
晏日启
明朝兴化府推官
1622年-1628年
继任:
祁彪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