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1963年4月—),女,汉族,山东乳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
生平
2017年6月,当选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3][4]。 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2022年6月,当选第十二届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委员[6][7][8]。
参考资料
- ↑ 李静当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法院网. [2020-04-23].
-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组织人事-人民网. 人民网. [2023-01-12].
-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共88人 按姓氏笔画排序). 网易. 2017-06-30 [2023-01-12].
- ↑ 湖北选出新一届省委常委领导班子 两人新晋常委--组织人事-人民网. 人民网. [2023-01-12].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新网. [2021-02-13].
- ↑ 中共天津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举行. 天津政务网. [2022-12-15].
- ↑ 【权威发布】新一届天津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名单. 北方网. [2022-12-15].
- ↑ 新一届天津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名单_聚焦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 天津市审计局.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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