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uwen:特色条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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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styles src="ShareCSS/Page/Qiuwen:特色条目.css" />
<templatestyles src="ShareCSS/Page/Qiuwen:特色条目.css" />
{{Policy|=Enforcement|QW:FA|QW:TS|QW:TSTM}}
{{Policy|=Enforcement|QW:FA|QW:TS|QW:TSTM}}
{{Mbox|style=font-size: 120%;|text=关于当前候选条目,参见[[Qiuwen_talk:特色条目评选|特色条目评选]]页面。}}
'''特色条目'''是求闻百科最好的作品,它们拥有专业的写作水准,对条目的主题有全面的介绍,同时附有可靠来源并可供查证。
'''特色条目'''是求闻百科最好的作品,它们拥有专业的写作水准,对条目的主题有全面的介绍,同时附有可靠来源并可供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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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程序 ===
=== 提名程序 ===
{{Hatnote|目前,求闻百科暂未设置“同行评审”页面。任何希望社区审视其条目的参与者应将条目提交至[[Qiuwen talk:茶馆|社区茶馆]]。}}
在提交评选之前,任一用户可将该条目放入[[Qiuwen:PR|同行评审]],征求其他编者的意见,经过润色后再行提交评选。但需注意,同行评审不得与特色条目评选同时进行。只有条目不处于正在同行评审的状态下,才能提交特色条目评选。
在提交评选之前,任一用户可将该条目放入[[Qiuwen:PR|同行评审]],征求其他编者的意见,经过润色后再行提交评选。但需注意,同行评审不得与特色条目评选同时进行。只有条目不处于正在同行评审的状态下,才能提交特色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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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注意,参与评选者的意见只针对被提名的条目,而不针对提名者、主编、其他评选参与者或其他编者,以及其他条目,此类意见不纳入票数计算。您也可以指出该条目不适合置于首页,若是如此,该条目即使列入特色条目,也不会在首页推荐。
须注意,参与评选者的意见只针对被提名的条目,而不针对提名者、主编、其他评选参与者或其他编者,以及其他条目,此类意见不纳入票数计算。您也可以指出该条目不适合置于首页,若是如此,该条目即使列入特色条目,也不会在首页推荐。


评选期限为<s>两周(14日)</s>(暂按四周(28日)执行<ref>根据社区2024年4月28日达成[[Qiuwen:共识|共识]]的[https://www.qiuwenbaike.cn/index.php?oldid=7305368&title=Qiuwen_talk:%E8%8C%B6%E9%A6%86/%E6%96%B9%E9%92%88 临时修订案],特色条目评选期限延长至四周(28日),直至社区活跃度达到足以保障特色条目评选可以在原期限内有效实施。当社区活跃人数(参见[https://www.qiuwenbaike.cn/api.php?action=query&meta=siteinfo&siprop=statistics&format=json API]数据)在四周(28日)周期内稳定超过120人(以每日12时为时间节点,平均值大于120人、最低值不小于100人),且过去四周(28日)内完成的特色条目评选在两周内实质结案(参与某一特色条目评选讨论及投票的用户大于等于8人)比例大于80%时,本临时修订案得自动暂停实施。暂停实施期间如社区活跃人数不再满足上述条件,则本临时修订案自动恢复实施。如暂停实施满两个月,则应提请废除本修订案。</ref>),自提交提名的编辑时间算起。评选期结束后,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对评选收到的投票进行审查和计算。如果评选中,
评选期限为两周(14日),自提交提名的编辑时间算起。评选期结束后,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对评选收到的投票进行审查和计算。如果评选中,
* '''绝对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和“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12票符合,4票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票);且
* '''绝对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和“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相互抵消,如:12票符合,4票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票);且
*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票数不高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如:19票符合、11票不符合,虽然绝对票为8票,但“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票数超过总票数30票的三分之一);同时
*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票数不高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如:19票符合、11票不符合,虽然绝对票为8票,但“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的票数超过总票数30票的三分之一);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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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档程序 ==
== 存档程序 ==
{| class="wikitable"
{| class="wikitable"
!评选
! colspan="2" |评选
|-
|通过评选
|
|
# 将提案讨论从[[Qiuwen talk:特色条目评选|评审]]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通过特色条目评选:'''
# 在条目底部加入'''{{tl|Featured article}}'''。
#* 将提案讨论从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C}}'''或'''{{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在条目底部加入'''{{tl|Featured article}}'''。
# 将条目列至[[Qiuwen:特色条目列表|特色条目列表]]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C}}'''或'''{{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适时更新增加数值。
#* 将条目列至Qiuwen:特色条目。
# 在'''[[Qiuwen:优秀条目展示/<条目名称>]]'''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 适时更新增加数值。
#*'''[[Qiuwen:优秀条目展示/<条目名称>]]'''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 如果条目曾经被撤销过特色条目,请在[[Qiuwen:已撤销的特色条目|已撤销特色条目列表]]中对应条目名称后加三角形
#* 如果条目曾经被撤销过特色条目,请在Qiuwen:已撤销的特色条目中条目名称后面加三角形。
# '''未通过特色条目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C}}''',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
|未通过
!重审
|
|
# 将提案讨论从[[Qiuwen talk:特色条目评选|评审]]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维持特色条目状态''':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C}}''',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提案讨论从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colspan="2" |重审
#* 更新{{tl|进行中的内容评选}}模板。
|-
# '''撤销特色条目状态''':
|决定维持
#* 将提案讨论从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 在条目顶端去除'''{{tl|featured article}}'''。
# 将提案讨论从[[Qiuwen talk:特色条目评选|评审]]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条目从特色条目里去除。
# 更新{{tl|进行中的内容评选}}模板。
#* 更新特色条目计算器的数字(此数值可自动更新,故不用手动更新)和在这一个页面适时更新减少数值。
|-
#* 将条目加入已撤销的特色条目。
|决定撤销
|
# 将提案讨论从[[Qiuwen talk:特色条目评选|评审]]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在条目顶端去除'''{{tl|featured article}}'''。
# 删除条目对话页的'''{{tl|FAR}}''',并同时使用'''{{tl|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条目从特色条目里去除。
# 更新特色条目计算器的数字(此数值可自动更新,故不用手动更新)和在这一个页面适时更新减少数值。
# 将条目加入已撤销的特色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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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特色条目未必符合“源自求闻”的特色条目标准,但应当符合其他特色条目标准;如果不符合其他特色条目标准,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将其提交特色条目重选,以撤销其特色条目状态。
第一批特色条目未必符合“源自求闻”的特色条目标准,但应当符合其他特色条目标准;如果不符合其他特色条目标准,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将其提交特色条目重选,以撤销其特色条目状态。


对于第一批特色条目,其原作者可以选择证明自己的账号维基百科账号的对应关系,以认领条目;或社区成员可以选择重写或大规模改写该条目。这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发生后相关用户须提交特色条目重选,以重新确认其特色条目状态。
对于第一批特色条目,其原作者可以以其求闻百科账号提出认领,由另一管理员或资深编者确认原作者求闻百科账号维基百科账号系同一人,以完成第一批特色条目认领,相应条目同时重新确认为正式的特色条目并长期有效。同时,社区成员可以选择重写或大规模改写该条目,提交特色条目重选,以重新确认其特色条目状态。


未经重新确认的第一批特色条目,其特色条目状态于2026年9月24日24时正式终止。
未经重新确认的第一批特色条目,其特色条目状态于2026年9月24日24时正式终止。


第一批特色条目的评选结果及评选历史可以在[[Qiuwen:特色条目/第一批集中评选/评选结果|这里]]查阅。
第一批特色条目的评选结果及评选历史可以在[[Qiuwen:特色条目/第一批集中评选/评选结果|这里]]查阅。

== 注释 ==
<references />

== 参见 ==

* [[Qiuwen:特色条目列表]]
* [[Qiuwen talk:特色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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